发文机关 | 文峰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8-05-11 | |
发文字号 | 文政办〔2018〕26号 | 发布日期 | 2018-05-11 16:16:36 | |
标题 |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文峰区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豫政办〔2017〕164号)和《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市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安政办〔2018〕2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我区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土地调查是我国法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全国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第三次土地调查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和区情区力调查,目的是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全面掌握现翔实准确的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促进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节约用地制度的落实,提升国土资源管理精准化水平,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调查内容
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状况;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土地条件,包括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开展耕地细化调查、批准为建设用地调查、农用地质量分等定级评价调查和土地利用潜力调查等。
三、时间安排
以2019年12月1日为标准时点,分以下四个阶段。
(一)启动阶段:2018年5月,全面部署土地调查工作,落实调查经费、成立组织、区本级实施方案编制、参加组织相关技术培训和宣传发动等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8年5月至2019年1月,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工作。
(三)汇总阶段:2019年2月至4月,完成调查成果整理、数据更新、成果汇交,汇总成果,形成全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基础数据;5月至11月,按照市级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成果,按时向安阳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土地调查办)上报。
(四)发布阶段:2020年,成果经国家、省、市土地调查办公室组织验收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文峰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区级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各镇办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保障工作经费。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经费要统筹安排,足额列入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我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顺利进行。各调查机构要严格按财政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应本着专款专用、量入而出、节约高效的原则,科学、合理、合法的管好用好调查经费,严禁挪用。
(三)制定实施方案。文峰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土地调查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土地调查实施方案,报市土地调查办备案。
(四)严格规章制度。整个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中需制定各类规章制度保障调查工作的顺利实施,主要制度如下:
1.招投标制度。调查任务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按照项目所涉及的范围、区域由本级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管理。按照国家《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招投标的政策、法规,结合土地调查的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的特点,对相关项目进行委托招标或自行招标。
2.监理制度。本区推行项目监理制度,监理单位全过程跟踪检查项目进展和成果质量,负责调查成果的检查和核查。项目成果只有通过监理单位的检查认可后才能申请验收。项目监理实施细则,明确项目委托方、监理机构和项目承担方的权利和职责。
3.检查验收制度。要采取切实的保证措施,严格检查验收制度,确保土地调查的数据、图件和实地三者一致。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采用分阶段成果检查制度,每一阶段成果需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转入下一阶段,避免将错误带人下阶段工作,保证成果质量;执行分级检查、验收制度,调查结束后逐级汇总上报调查成果,省、市、区分级负责检查验收。
(五)严控调查质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擅自篡改调查数据。本次调查对数据真实性实行分级目标责任制,对虚报、瞒报土地调查数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法律责任,并对相关领导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为保证调查成果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主观人干扰和弄虚作假,所有调查成果应全部留档,确保全过程可溯源检查。
(六)利用现有成果。要充分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集体确权登记等基础资料,以及城市开发边界、生态红线、城市规划地形图、数字城市、地理国情普查、林地变更调查、湿地监测和沙化监测等各类现有成果,作为本地区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的基础资料。积极运用“互联网+”、无人机航摄、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高科技手段,提高调查效率,提升成果质量。
(七)强化宣传引导。要高度重视土地调查宣传工作,充分借助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全面深入宣传土地调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教育广大调查人员依法开展调查,为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