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区卫计委2017年度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申报全面启动

 信息来源 卫计委  信息时间 2016-12-16 14:54:59  信息分享

一、符合申请奖励扶助对象的条件:

1、具有本省户籍的城镇居民和户口迁出本省但仍在本省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原本省城镇居民。

2、没有违反计划生育号召和政策法规生育,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目前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二、关于申请奖励扶助居民的年龄:
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2017年的12月31日之前年满60周岁,即可申请。申请时已超过60周岁的,从申请获得批准的年度开始享受奖励扶助。
三、享受奖励扶助政策的居民应提供:
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一寸免冠近照四张,以及办理退休手续的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婚姻生育状况证明或现居住地居、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离婚的还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四、申请时间及地点:
    申请人在2017年1月15日前,到户籍所在的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河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申请表》(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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