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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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登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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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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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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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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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豫卫指导〔2015〕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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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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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子女的于生育第一个子女前,已有一个子女的于生育第二个子女前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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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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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夫妻2寸合影照3张,代理登记的应提供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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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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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生育服务证登记表》,免费发放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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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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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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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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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登记,即时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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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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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乡)卫生计生办证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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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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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证登记表 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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