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申请。主要包括参战、战试的部队代号、时间、经过。 2、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参战立功授奖证件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填写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登记审核表。 3、县(市、区)民政部门对上报材料,组织专门人员集中审核、逐一审批;审定合格后,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和村(居)委会张榜公示。 4、县(市、区)民政部门对申请登记人员无异议的资料要建立健全档案和数据库,并认真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办事机构:区民政局
联系电话:2969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