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的通知》(豫建法〔2018〕10号)文件的要求,房管局文峰分局物业主管部门三要求严格对辖区内开展物业服务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检查。
一是督促辖区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检查标准自查,以“河南省物业管理综合监管平台”中企业填报的数据信息为基础,严格审核,不走过场,保证结果准确、公正。
二是对注册地在我辖区但项目不在我辖区的物业企业,要求由注册地物业主管部门负责检查主体资格情况,其依法经营情况、项目管理服务情况由项目所在地物业主管部门负责检查,并出具安阳市物业服务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证明,受检企业可将此证明及相关资料报送企业注册地物业主管部门进行汇总。
三是检查监督结果在安阳市房产管理局门户网站和河南省物业管理综合监管平台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随机抽查结果纳入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记录,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分别做出约谈、告诫、增加监督检查频率、通报批评、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等处理措施,并列入日常监管重点对象,作为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评审指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