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峰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信息来源 秘书科  信息时间 2017-05-05 19:23:04  信息分享

 

              —2017年4月27日在文峰区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
 文峰区财政局局长   王悦
各位代表: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文峰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
●区第十四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82526万元,执行中由于实施“营改增”政策,收入预算调整为77023万元,实际完成7892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2.5%,较上年可比增长18%。加上上级财政分享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22782万元,全区财政总收入完成101711万元,可比增长20.4%。(由于“营改增”政策调整,本报告中凡涉及与上年同期对比的数据,均为调整后的可比数据。)
●区第十四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89861万元。执行中,由于上级增加补助、使用政府新增债券等因素,经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批准,一般公共支出预算调整为127769万元,实际支出12855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6%,增长37.5%。其中区本级支出12024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2%,增长33.2%;乡级支出830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297.2%,增长157.2%。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8929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65923万元,地方政府新增债券收入1500万元地方政府置换债券收入440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2900万元,动支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235万元,扣除上解上级资金32874万元,地方政府置换债券支出4400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855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资金3061万元,均为区本级结转结余。其中结转资金169万元,为教育费附加科目结转;结余资金2892万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16年年初预算列入提前通知上级补助转移支付资金15796万元,执行中上级补助转移支付资金42346万元,均已按要求及时足额拨付至各预算单位使用。
2、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
    ●区第十四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60000万元,执行中经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批准,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34030万元,实际完成34030万元,全部为区本级收入,为调整预算的100%,下降24%。主要是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收较多,仅完成年初预算的66.9%和57.2%。
●区第十四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62023万元。执行中,由于短收、上级增加补助等因素,经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批准,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33770万元,实际支出3353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3%,下降26.9%。其中区本级支出为2051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0.8%,下降55.3%;乡级支出为13016万元,为今年新增,为区级补助资金。
●上级批复我区政府性基金2015年年终滚存结余资金1806万元,全部为区本级年终滚存结余资金,较上年减少3398万元,主要为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结余。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403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915万元,地方政府置换债券收入16990万元,上年结余1806万元,扣除地方政府置换债券支出1699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7万元后,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33534万元,年终滚存结余资金为3200万元,主要为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结余。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省市要求,区级社保基金预算只编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合基金)
●2015底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5687万元。
●2016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5734万元,实际完成549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6%,主要是年初预算缴费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存在差额。
●2016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928万元,实际支出388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8%。
●2016年底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7297万元。
   (二)区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区直一般公共预算
    ●区第十四届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2016年区直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80401万元,执行中由于实施“营改增”改革,相应调整了收入预算,经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批准收入预算调整为74675万元,实际完成7678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2.8%,较上年可比增长16.9%。
   区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
   增值税1191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3.4%,可比增长193.6%;
   营业税2170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6.6%,可比下降10.6%;
   企业所得税1023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28.6%,可比增长44.1%;
   个人所得税87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5.3%,可比增长18.2%;
   城建税330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7%,可比增长11.8%;
   房产税255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5%,可比增长17.8%;
   印花税82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54.8%,可比增长73.6%;
   城镇土地使用税379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81.3%,可比增长103.4%;
   土地增值税1154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25.6%,可比增长40.8%;
   车船税13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21.4%,可比下降76%;
   耕地占用税478万元, 为调整预算的10.4%,可比下降88.3%;
   专项收入185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34.9%,可比下降62.3%;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01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217.8%,可比增长146.8%;
   罚没收入131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27.7%,可比增长37.9%;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13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60.3%,可比增长73.1%;
   捐赠收入73万元,为今年新增;
   其他收入2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9%,可比下降90.4%。
   ●区第十四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区直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86908万元。执行中,由于上级增加补助、下达乡级补助、使用政府新增债券等因素,经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批准,区直一般公共支出预算调整为124973万元,实际支出12024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2%,增长33.2%。
    区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97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3.9%,增长45.4%;
    公共安全支出406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2.6%,增长18.2%;
    教育支出1892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7.8%,增长31.1%;
    科学技术支出76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4.5%,增长85.1%;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8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4.6%,增长12.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3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5%,增长4.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17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1%,增长11.7%;
    节能环保支出293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1%,增长222.3%;
    城乡社区支出785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4.4%,增长16.7%;
    农林水支出214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4%,增长48.5%;
    交通运输支出56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下降1.1%;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2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4.7%,下降49%;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3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下降94%;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1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为今年新增;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5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5.5%,增长29.1%;
    住房保障支出3439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3.7%,增长486%;
其他支出19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3%,下降96.8%;
债务付息支出61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127.2%。
●上级批复我区2015年结转资金12900万元,较上年增加8575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235万元,为2015年新增。主要用于“营改增”政策实施后,短收造成的财力缺口,以及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等各项人员增资、结转项目支出、延后至2016年结算上解资金等。其中延后上解资金7954万元;项目支出1905万元,主要为特色商务区建设171万元,新增政府债券191万元,安化聚酯材料厂10kv高压备用线路新建工程335万元,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房租18万元,教育费附加和教育经费等791万元,超越指挥部处非工作经费81万元,“十三五”规划编制经费14万元,成品油和税费改革专项资金与预算差额部分资金25万元,信访局网上信息系统建设7万元,公共电子阅览室和农家书屋区配套资金16万元,网吧监控平台系统和文化资源共享工程资金4万元,教育新招聘人员经费23万元,环卫处结转工作经费50万元,技防建设资金149万元,其他项目资金30万元;剩余部分为人员支出。
(三)区直政府性基金预算
●区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同前述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
●区第十四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区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62023万元。执行中,由于短收、上级增加补助、补助下级等因素,经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批准,区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33770万元,实际支出为2051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0.8%,下降55.3%。
●上年区直年终滚存结余情况同前述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6年区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403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915万元,地方政府置换债券收入16990万元,上年结余1806万元,扣除地方政府置换债券支出1699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7万元,对下级的补助支出13016万元后,2016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20518万元,年终滚存结余资金为3200万元,主要为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结余。
上述预算执行数字,在市财政局批复后,还会有些变化,届时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四)全区政府性债务情况
    债务规模。2016年末我区政府性债务余额13354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9995万元,分别为道路工程项目695万元、紫薇小学项目150万元、政府债券19150万元;专项债务113551万元,分别为:国有企业借款21305万元、道路项目38514万元、政府债券53732万元。
    付息情况。2016年共支付政府债券利息1871万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618万元,专项债券利息1253万元。
    债务限额情况。根据《安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安财预〔2016〕193号),经人大审议批准核定我区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4.1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56亿元,专项债务11.63亿元。
(五)2016年预算执行措施与成效  
 按照区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区财政牢牢把握经济社会发展主动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有利地促进了全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1、 积极支持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围绕全年目标任务,把稳增长放在首要位置,把调结构、促转型作为重要抓手,积极落实政策措施,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平稳较快发展。
创新财政支持方式。争取地方政府新增债券1500万元,使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841万元,支持路网改造等项目建设全面纵深推进投融资机制改革。依托“两公司一基金”投融资平台,取得金融机构64亿元授信额度 ,积极推进东风片区改造、安阳历史文化科技园、中华路7个村改造,提高城区建设用地的科学化水平,并对辖区内中小企业提供资金保障,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强力推进“四区建设”。拨付资金近亿元,支持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宝莲寺高端商务区发展,促进服务业发展提速,加快补齐工业短板。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支持辖区内各类企业发展,拨付资金714.4万元,不断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累计拨付395.72万元,切实抓好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各项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拨付处置非法集资经费480.2万元,切实保障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2、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坚持把支农惠农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农业基础地位。
支持农村事业发展。落实村级经费495.93万元,促进基层社会事业的顺利发展。落实“一事一议”资金130.8万元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公益事业发展,使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加快提高农业发展水平。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8.21万元,推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足额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525.68万元,确保涉农资金落到实处。落实水利工程维修管护机制,支持抗旱工作,保证粮食生产。
支持实施脱贫攻坚。加大精准扶贫力度,严格执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拨付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万元 ,确保专款专用,做到扶真贫、真扶贫。
3、继续支持民生事业加快发展。坚持财政预算优先安排、支出优先保障民生事业,集中财力服务了16个方面38项重点民生实事
保障教育优先发展。足额落实城乡统一的公用经费基准定额2435.4万元,不断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拨付城乡免教科书资金372.7万元,共惠及全区39104名中小学生。拨付资金1357.8万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拨付270万元,支持东工路小学新建教学楼项目建设,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优化教育资源不断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全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亿元。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4451.32万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305.28万元,共保障困难群众20.93万人次。充分保障军属利益,累计拨付各类优抚对象抚恤金、义务兵优待资金、退役安置经费1495万元。有序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顺利实施。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落实资金5000万元,保障城乡居民医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标政策落到实处。促进文化事业发展。深入实施各类文化惠民工程,累计拨付159.81万元,推动文化、广电、体育等事业加快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累计拨付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424万元。继续对黄标车提前淘汰进行奖补和奖励。投入1822万元,支持开展燃煤散烧管控工作。全力保障防汛救灾工作。建立防汛救灾资金拨付“绿色通道”,紧急调拨资金151.73万元,争取上级资金50万元,全力保障防汛抢险以及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4、财政管理效能进一步提升。加快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进一步加大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统筹力度。大力推进预决算公开,健全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继续探索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收回2014年及以前年度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4350万元,用于安排重大项目和民生支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有效推进采购工作。逐步扩大社会购买服务范围。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确保政府采购活动更加透明,效率更高。全年采购资金规模4.8亿元,节约资金4367万元,资金节约率为8.26%。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面向全区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进行国有资产专项审计清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共处置公车148辆,拍卖金额374.4万元。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充分利用置换债券资金21390万元,解决了我区道路建设、存量债券及国有企业借款形成的到期债务偿还问题。通过实施限额管理,建立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控制的长效机制。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建设。将所有执收单位和执收项目纳入非税收入征管新系统,实现缴费全覆盖,促进应收尽收,提升管理水平和效率。深化财政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落实“三严三实”财经纪律大检查、“小金库”专项治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财政资金安全检查、非税收入收缴情况检查、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等活动,促进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经济下行和减税政策叠加,财政增收困难加大;二是财政支出刚性增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三是资金沉淀积余仍然存在,使用效益有待提高;四是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专项债务化债目标任务艰巨。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定会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积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初步安排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期,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
   (一)2017年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治国理政新思想新战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一个重返、六个重大”奋斗目标,适应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重点保障人员支出、基本运行支出和民生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努力打造安阳首善之区,为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1、全区一般公共收入预算
    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收入预算安排76648万元,比2016年可比增长10%。
    ●税收收入66293万元,可比增长10%。其中:国税部门27058万元,可比增长10%;地税部门39235万元,可比增长10%;
     ●非税收入10355万元,可比增长10%。
    2、全区一般公共支出预算
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收入预算安排76648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9282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69万元,动支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170万元后,一般公共预算可供安排的收入111269万元;扣除上解上级支出28859万元后,全区可用财力82410万元(含上级提前通知列收列支转移支付资金11624万元),2017年一般公共支出预算82410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7451万元,下降8.3 %。
(三)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1、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2017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50000万元,加上上年结转结余资金32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2万元,可供安排资金共计5323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9152万元,全部为区本级收入。
   2、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集中财力、确保重点”的原则,扣除调出资金2278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可用财力50954万元(含上级补助提前通知安排的支出32万元,专项债务支出246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支出922万元),2017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50954万元,全部为区本级支出。
上级补助提前通知支出32万元,较上年预算219万元减少187万元。
2016年政府性基金结余3200万元,全部为区本级资金。主要为“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科目结余2449万元,按规定2017年将此基金科目2278万元调出,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统筹使用。
综上所述,2016年末一般公共预算中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2892万元,加上2017年从政府性基金调入的2278万元,2017年可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5170万元,全部为区本级可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四)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由于政策调整,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合并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17年区级预算编报范围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12260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189万元、城乡居民医保10071万元),社保基金支出预算9440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476万元、城乡居民医保7964万元)。
   (五)区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1、区直一般公共收入预算
     2017年区直一般公共收入预算安排74672万元,较2016年完成数可比增长10.5%。
    ●税收收入64427万元,可比增长10.8%。其中:国税部门25492万元,可比增长13.4%;地税部门38935万元,可比增长9.2%;
    ●非税收入10245万元,可比增长8.9%。
    区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
    增值税24021万元,可比增长13.6%;
    营业税3581万元,可比增长10%;
    企业所得税11262万元,可比增长10%;
    个人所得税959万元,可比增长10%;
    城市维护建设税3637万元,可比增长10%;
    房产税2813万元,可比增长10%;
    印花税911万元,可比增长10%;
    城镇土地使用税3869万元,可比增长2.1%;
    土地增值税12698万元,可比增长10%;
    车船使用和牌照税150万元,可比增长9.5%;
    耕地占用税526万元,可比增长10%;
    专项收入2036万元,可比增长10%;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319万元,可比增长10.1%;
    罚没收入1445万元,可比增长10%;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345万元,可比增长6.8%;
    其他收入100万元,可比增长270.4%。
    2、区直一般公共支出预算
2017年区直一般公共收入预算安排74672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8769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69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170万元后,一般公共预算可供安排的收入108780万元;扣除上解上级支出29049万元后,区直可用财力79731万元(含上级列收列支提前通知转移支付资金11624万元),全部安排支出后,区直一般公共支出预算79731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7177万元,降低8.3%。具体安排情况是:
(1)人员经费38204万元,较上年增加4012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及落实上级收入分配政策改革工作后,增加的支出较多;(2)单位基本运行支出9847万元,较上年减少981万元;(3)事业发展支出19354万元,较上年减少5902万元;(4)预备费安排702万元,较上年减少18万元;(5)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支出11624万元,较上年减少4172万元。
   ●2017年使用上年结转资金169万元,较上年减少6070万元;2017年使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170万元,较上年增加2865万元。
     八项重点支出安排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493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440万元,增长3.1%。
     ●公共安全支出4581万元,增加451万元,增长10.9 %。
     ●教育支出17256万元,增加4532万元,增长35.6%。
     ●科学技术支出1534万元,增加929万元,增长153.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68万元,增加3073万元,增长23.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899万元,减少3679万元,降低29.2%。
     ●节能环保支出1402万元,增加427万元,增长43.8%。
     ●城乡社区支出5622万元,增加788万元,增长16.3%。
(六)区直政府性基金预算同前述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全区政府性债务相关情况
     ●列入预算情况。2017年列入预算的债务资金为3222万元,全部为政府债券利息,其中一般债券利息762万元,专项债券利息2460万元。
     债务到期情况。2017年预计到期政府债务44855万元,需要说明的是,建设项目到期债务是按照合同约定口径测算的,实际到期日应按照竣工验收合格后的回购期计算。
(八)预算草案批准前已支出情况
    2017年3月6日前支出情况参照上年同期执行,具体支出情况汇报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1618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503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149万元),项目支出761万元,上级提前通知转移支付资金支出3897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项目支出5115万元,上级提前通知上级补助资金支出5.3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2017年,财政发展既具备很多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实施“营改增”及减税降费政策,将影响财政收入增长。同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事业发展,都需要增加财政投入,增支项目多、刚性大,加之财力有限,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平衡收支压力较大。现有财力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工资、维持性运行支出和硬性民生项目支出,对非生产性支出进行了大幅度的压缩,支出安排得很满,执行中还需从紧把握,也请方方面面给予理解和支持。
三、2017年财政重点工作
(一)完善收入征管措施,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在落实好各项财税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收入征管机制,依法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促进应收尽收,努力把发展成果反映到财税收入上来。一是加强收入综合分析。会同税务部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收分析监控,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加强税收征管。二是大力推进综合治税。贯彻落实《河南省税收保障办法》,加快综合治税信息系统建设,运用大数据理念,堵塞税收征管漏洞,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率。三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完善征管系统,强化票据管理,加大稽查力度,推动非税收入征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二)拓宽融资筹资渠道,增强财政保障能力。综合运用财政政策,扩大筹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努力构建层次合理、机制完善、运转高效、风险可控的现代筹融资体系,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一是加快PPP模式在公共服务领域和基础建设领域的推广运用。严格落实绿色通道制度、定期报告制度和督导检查制度,加大PPP项目推进力度。二是进一步完善融资体制,整合辖区内优质资源,规范昌达、经投平台运作,加强与省级投融资平台联系,通过强化整体效能,加快经济发展转型升级,为我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三是继续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通过探索设立企业债券、成立产业扶持基金等新型融资方式,逐步建立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相适应、相配套的现代化投融资体系,为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三)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按照《预算法》要求,坚持预算硬约束,严格执行区人代会批准的预算。一是完善支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落实好主动沟通制度、分析月报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进一步加快支出预算执行进度。督促做好重大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确保财政资金下达后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二是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继续按规定清理收回两年及以上结转资金,同时加强对两年以内资金的清理盘活,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集中财力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保障民生支出。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深入研究上级出台的稳增长惠民生政策措施,会同相关单位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衔接,争取上级在资金、政策、项目等方面对我区给予更大支持。四是坚持加大投入与完善制度相结合,统筹做好各项民生保障工作,努力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
(四)持续深化财政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按照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要求,以问题为导向,坚持改革创新,加快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一是进一步健全预决算公开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积极建立预决算公开长效机制,切实提高财政政策信息的透明度。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宣传培训力度,力争实现区级预算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培训全覆盖。三是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及时排查、妥善化解地方性债务风险。
(五)继续强化监督检查,切实维护财经纪律。一是将财政监督融入财政管理全过程,加大对重大财税政策和制度执行、重大财税改革实施和重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提高财政运行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快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和机制建设,通过流程再造和信息化手段运用,有效防范各类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
各位代表!
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振奋精神,务实重干,攻坚克难,努力开创财政改革发展新局面,为打造安阳首善之区、全面建设中原经济区区域性综合实力强区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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