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注册登记

 信息来源 工商分局  信息时间 2018-01-22 16:15:47  信息分享

 

办理部门

工商分局注册大厅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

18337290300

办理地点

工商分局注册大厅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doc
文件类型: .doc 0569786a2ff93241b380c13b615ee1f6.doc (38.00 KB)

 

 

 

 

 

 

一、个人独资企业注册登记提交材料

(一)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2、投资人身份证明;

3、企业住所证明;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二)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提交材料

1、投资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委托代理人申请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三)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提交材料

1、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个人独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缴回营业执照。

 

 

二、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注册登记提交材料

(一)设立登记提交材料

1、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营场所证明;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分支机构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还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委派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应当提交投资人委派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

委托代理人申请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二)变更登记提交材料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注销登记提交材料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申请书》;

2、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3、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申请——受理——审查——核准

 

 

表格下载(见附件):

个人独资表格.rar
文件类型: .rar 45b2c4ac95f8a30d35ec0d13a5a8d31e.rar (18.44 KB)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办理条件:辖区内个人独资企业(专业分局登记的除外)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doc
文件类型: .doc c61c1029d33315c990a7a79cfc14b053.doc (33.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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