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部门 |
工商分局注册大厅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 |
联系电话 |
18337290300 |
办理地点 |
工商分局注册大厅 |
办理时限 |
1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特殊的申请名称,名称登记机关可以要求投资人提交相关的说明或者证明材料。
以上需投资人签署的,投资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章。
申请——受理——审查——核准
表格下载(见附件):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办理条件:辖区注册资本500万以下冠以“安阳(市)”的内资企业(专业分局登记的除外)
办理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