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区教育系统突发事故处置工作应急预案

 信息来源 应急办  信息时间 2016-04-18 16:01:02  信息分享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共建和谐校园,顺利应对突发事件,妥善处置校园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防止或减少意外事故对广大师生造成的危害和损失,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结合文峰区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落实安全、健康、文明、和谐的总体要求,以解决师生安全、卫生、交通等突出问题为重点,着力抓好规章制度建设、安全卫生设施建设、校园文化和师生和谐建设,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校园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把师生生命财产及国家财产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推进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的开展。
  二、建立突发事故处置应急救援组织体系
成立文峰区教育系统突发事故处置工作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付秋生
副组长:杜鸿斌 陈红桃 王军 杨永新 李卫霞 赵钢 
成 员:梁迎宾 曲晓巍 李鸿钦 郭玉奇 钱 进
董善成 梁建民 李爱军 杨海庆 管建庆 
任爱民 李 明 薛艳芳 尚安君 王 宁
各学校、幼儿园行政一把手
各学校、幼儿园都要成立学校突发事故处置工作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和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2.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和积极处置的原则。
3.坚持冷静、沉着,积极主动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四、各类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
1.报警程序:
⑴立即用拨打119报警,报告内容要准确,地点要具体。
⑵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赶赴火灾现场。
⑶向区教体局主要领导和局办公室报告(白天5114920,夜晚5923734,24小时值班)。
2.组织施救:
⑴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学校领导要迅速组织人员灭火。
⑵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铁锨、水浸的棉被等(各学校、幼儿园都要按规定配备足量的灭火器)。
⑶消防车到来后,配合消防官兵扑救,做好辅助工作。
⑷学校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⑸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消防栓,便于消防车辆通行和扑救。
3.注意事项:
⑴扑救火灾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⑵校长应尽快组织人员查明火灾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⑶不得组织学生参与灭火。
(二)食物中毒、突发传染性疾病
1.处置措施:
⑴发现情况后立即向区教体局办公室和局领导汇报。
⑵以最快速度将病人送往就近医院,或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拨打“110”求助。
⑶由饮食服务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不允许无关人员到操作间或售饭(菜)处。
2.注意事项:
⑴稳定师生情绪,不以个人名义扩撒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⑵学生家长若来校探视,学校要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⑶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
(三)交通安全事故
1.及时通知受伤者家属,并迅速报告公安交警部门和区教体局。
2.迅速将伤者送医院救治。
3.组织保护现场,协助交警部门进行处理。
(四)学生伤害事故
1.学生斗殴伤害和自杀事件发生后,要迅速报告区教体局及公安部门,尽快通知家长。
2.迅速对伤者采取救助措施,及时就近送医院抢救。
3.保护现场,不得让致害人(凶手)逃走。
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伤亡者缮后事宜。
(五)重大盗窃事件
1.发现重大盗窃案件应及时报告区教体局。
2.保护好现场,了解被盗物品名称、数量、价值。
3.协助公安人员勘查现场,提供线索,侦破案件。
(六)自然灾害事故
1.发生台风、地震、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时,学校必须马上停课。
2.学校领导、教师要冷静、果断,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学生安全。
3.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后,立即向全区教育系统干部、师生传达上级关于灾后应急的指示,并指示区教育系统干部、师生做好救灾工作,同时部署区教育系统的其他救援工作。
4.对上、下学路上危及学生安全的隐患,应及时告知家长并由家长接送。
5.向区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灾情和救灾情况,请示救灾的有关问题。
6.强化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平息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保持社会稳定。
(七)其他安全事故
1.遇建筑物倒塌、停电、拥挤踩压、集体活动等安全事件,应及时报告区教体局。
2.积极组织自救并立即报警向有关方面求助。
四、责任追究
1.各学校(幼儿园)要尽快根据本预案制定学校预案。
2.校长(园长)、教师要时刻绷紧“安全第一,人命关天”这根弦,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性,认真扎实地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3.如因工作失职渎职等原因酿成重大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由有关部门追究法律、纪律责任。
本预案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主办:文峰区人民政府         承办:文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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