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区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

 信息来源 应急办  信息时间 2016-04-18 16:25:49  信息分享
为切实提高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扑救和处置能力,快速有效的指挥调度一切救援力量,消除险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火灾损失,确保各项灭火救援任务的圆满完成,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是指发生火灾、爆炸和有毒物品泄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较大的政治影响,经济损失,群死群伤以及其他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为及时控制火灾危害,抢救人员,疏散物资、扑灭火灾而采取的行动。
(一)场所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厂房、住宅、办公用房、仓库、商店、集贸市场、宾馆饭店。文化(体育)场所、文化馆、学校、医院及车站等场所或部位的火灾事故,化学灾害事故、恐怖活动造成的灾害事故。
(二)事故严重程度
根据一次火灾事故所造成的危害程度,将其划分为特别重大(1级)、重大(2级)、较大(3级)的等级标准,分别为:
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二、事故报告制度
(一)原则
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必须遵循“及时、准确、按级上报”的原则。
(二)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后,事故单位或个人应速报区消防大队,区消防大队接警后立即出动,必须在1小时内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报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由区消防大队主报市消防支队,协报安阳市公安局,并在火灾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做好续保和补报工作。
(三)特大事故报告制度
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后,事故单位或个人应速报区消防大队,区消防大队接警后立即出动,必须在1小时内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包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由区消防大队主报市消防支队,协报安阳市公安局,并在火灾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做好续保和补报工作。
(四)事故伤亡人员变化的补报
火灾事故发生后,如果死亡人数达到较大火灾事故的,报市消防支队。如果死亡人数达到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报总队。
三、重特大火灾处置组织指挥程序
(一)大(中)队组织指挥程序
1、上级指挥员未到之前,现场指挥由大(中)队指挥员担任;
2、迅速收集火灾现场情况,及时向大队指挥中心汇报,并负责火场组织指挥;
3、大队指挥到场后,大(中)队指挥员向大队最高指挥汇报火场情况,并负责本大(中)队火场指挥。
(二)大队指挥员组织指挥程序
1、大队指挥员根据大(中)队汇报情况,及时调动相关车辆增援火灾现场,并成立火场指挥部,负责火场组织指挥;
2、根据现场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并根据火场所需,由政府调动社会相关力量;
3、搜集掌握火场情况,确定总体灭火决策和行动方案,下达作战指令,并根据火情变化,随即指挥。
四、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基本原则及要求
贯彻“救人第一”指导思想,立足现有装备,根据不同火场的环境条件和火情,采取各种战术措施,组织实施有序,有效的扑救。
(二)处置的程序、分工和措施
处置事故要在区政府和公安局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区消防大队成立现场指挥部。
总指挥:区委、区政府和公安局领导。
副总指挥:大队军、政主官。
成员:中队干部、大队参谋、后勤人员。
任务:负责部队总体战斗力行动的协调指挥。
1、力量调集
(1)力量调集
第一出动:兴业路中队、老城区消防站。
第二出动:企业专职消防队及相关的公安、交通、供水、供电、医疗等部门,市消防支队调派到场增援的力量。
(2)人员集结
当发生火灾险情后,中队第一时间接警出动,大队领导随警出动,并在第一时间通知区政府、公安机关。
集结讯号:上班时间机关以电铃声为号,听声集结出动,下班时间用虚拟电话传递或发短信息集结,接到电话和短信息必须回电,立即出动和迅速赶到灾害现场。
(3)物资集结
当接到集结信号或指示后,大队应根据现场情况第一时间向支队汇报,请求增援,同时向区政府、公安机关请求调集医疗、灭火剂等急需物资赶赴现场。
2、各部门职责和要求
处置重、特大火灾事故危险性大、专业性强,因此,需要有严密的组织,统一的指挥,明确的分工。
(1)中队要加强对现有车辆、装备的熟悉,加强各职能人员的消防业务理论学习,注重技、战术综合指挥能力的锻炼。制定重点区域的保护措施和人员、财产疏散方案,及时有效的开展力量调度、火场侦查、疏散救人、战斗展开、通讯联络等工作,确保灭火抢险战斗有条不紊地进行。
(2)后勤部门要加强对战备物资的管理。设立车辆抢修小组和物资保障小组,负责战时车辆抢修、器材装备等后勤保障工作,并与灭火剂生产厂家、储备厂家保持联系,以提高物资的调配供应能力。
(3)防火参谋要配合指挥部,对灾害事故、专业技术提供处置依据分析,并负责事后调查工作。
(4)宣传干部主义搜集现场好人好事,负责战地宣传鼓动及喊话工作,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现场保卫工作。
(三)不同火灾事故的抢险预案
按照大队制定的“火灾扑救预案”要求,展开灭火行动。
(四)当地救援力量及器材状况
以辖区内的兴业路中队和老城区消防站为主。目前区消防大队共有消防官兵35人,9辆消防车,其中,水罐车3部,水罐泡沫车2部,抢险救援车1部,登高车1部,细水雾1部,山地摩托1部。
五、事故调查处理
(一)基本原则及要求
火灾事故调查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坚持火灾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查清不放过、未汲取教训不放过,未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
(二)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由市消防支队进行,消防大队协助调查。消防大队根据火灾事故调查的需要也可以组织调查。火灾事故发生后,应当成立火灾事故调查组并根据需要,邀请有关部门和技术专家参加。火灾事故原因必须尽快查明,处理有关人员。
(三)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由省消防总队进行,成立火灾事故调查组,并根据需要,邀请有关部门和技术专家参加。消防大队协助调查。国务院根据火灾事故调查的需要也可组织调查。火灾事故原因必须尽快查明,处理有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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