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信息来源 应急办  信息时间 2016-06-12 16:26:20  信息分享
为了加强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切实做好我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条例》,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预案工作原则
1、分级负责原则。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救援预案,实行分级负责,各尽其能、各司其职,做到协调有序、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积极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2、单位自救原则。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应按照预防和处理规范(预案),积极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抢救,迅速组织遇险人员撤离,防止事故扩大。
3、安全抢险原则。在事故抢险过程中,应采取确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抢险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救过程中发生二次事故。
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重大事故灾难专项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晁芳宁
副组长:赵艳霞 武成名 李 静
成 员:周金堂 韩艳芬 李 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运管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2—2513322
三、应急救援事故报告
1、发生重大事故后,司乘人员或道路运输经营者必须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必须以最快捷的方式按照交通部《道路运输行业事故统计制度》要求,迅速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警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及所属企业报告,运输企业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所属地的交通主管部门及公路运输管理部门。先采取口头报告,在以书面形式及时补报。事故报告包括以下内容: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车辆牌照号、驾驶员、押运员姓名、所运危险化学品种类、性质、伤亡人数、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危害程度、事故抢救处理的进展情况所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险和处理的有关事宜,报告单位、报告人和报告时间。
2、公路运输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逐级上报。按交通部《道路运输行业事故统计制度》要求,上报有关各级部门。
四、应急救援现场组织
1、突发事件发生后,事故单位和现场人员在迅速报告突发事件同时,应积极采取安全可靠的自救措施,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拨打人民医院电话:120;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拨打公安火警电话:119。防止事件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2、指挥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到事故现场,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3、各单位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局指挥部,并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4、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应积极协调各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①组织有关单位按照应急预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②根据事件发生情况,统一部署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③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实施方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④在交通运输系统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⑤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安全的险情时,及时向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
⑥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⑦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⑧及时向区政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救援进展情况;
⑨做好事件有关信息发布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根据本预案,认真制定各单位应急救援实施方案,并报局指挥部备案。各单位要根据职责,认真做好运力调配,配备防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所需器材,同时,要建立和加强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并使相关人员熟悉、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要根据条件和环境变化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预案内容。
(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主办:文峰区人民政府         承办:文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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