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信息来源 应急办  信息时间 2017-04-15 15:48:09  信息分享
为切实履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维护 全区住建系统安全形势稳定,加强突发事故处理能力及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以保证迅速正确有效地处理重、特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河南省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区住建系统安全管理现制定本预案。   
一、一般、重、特大事故的确定 
一般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2人以下,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事故,或一次重、轻伤9人以下的事故; 
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事故,或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特大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或经济损失60万元以上的事故,或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的影响特别重大的事故。 
事故分类:
1、文峰区辖区发生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  
2、住建系统其它重大安全事故。  
二、事故上报及现场保护 
发生安全事故后,相关施工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1小时之内,如实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地点、时间、类别等有关信息。文峰区住建环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相关职能单位应迅速组织抢救工作,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  
三、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根据区住建环局安全领导组职责分工,成立局应急救援指挥组: 
组 长:刘平海(局 长)
副组长:宋晓彬(副局长)
        陈 静(副局长)
        张金玲(征收办副主任)
成 员:王重庆(城建大队副队长)
        王 燕(办公室主任)
        卢瑞岭(城区科科长)
        李方吉、李志敏、王振江、郝俊海、齐新军、郭 强、宋崇云、杜贵杰、吴晓东、刘杰(住建环局科员)
     四、事故救援程序和措施
    (一)程序事故上报: 
发生一般伤亡事故,指挥领导组在掌握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及时向上级部门通报;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应急救援指挥领导组在掌握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市住建局报告,并根据需要向市级有关部门通报,发出救援请求,开展救援。 
应急救援组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及时向事发单位下达任务,紧急调用抢险设备及人员,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做好现场保护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开展事故调查处理,配合上级及相关单位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认真调查取证,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措施:根据现场情况设立以下应急救援小组,组成人员根据事故类别,分别由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及管理人员组成。   
     1、综合协调联络及善后处理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领导的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进行救援工作,保证现场指挥与上级及下属单位通讯联络畅通。对死、伤者家属的安抚、慰问和群众作,处理善后工作,消除各种
不安定因素。 
2、抢险救援组:主要任务是对事故进行抢险救援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伤亡及财产损失。 
3、警戒维护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域人员撤离,劝说围观人员离开事发现场。 
4、后勤保障组:负责调集救援力量及设备,以确保久远各种顺利进行。 
5、调查处理组:配合上级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得出事故结论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五、处理事故责任分工 
(一)局主要领导:亲临现场,听取汇报,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指挥,调集力量。 
(二)局分管安全的领导:协助主要领导,具体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及调查处理工作。 
(三)办公室:做好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综合协调工作。
(四)城建大队:负责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抢险施救、调查处理工作。
(五)城区科:负责对市政公用设施等安全事故抢险施救工作。
(六)拆迁办:负责房屋拆除安全事故的抢险施救及调查处理工作。 
(七)其它相关职能科室和单位分别负责其职责范围内安全事故的抢险施救及调查处理工作。 
六、救援力量及设备配置
救援需要的人力及基本工具主要由发生事故的施工企业或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如挖掘机、推土机、工程运输车等。通讯设备由应急救援组筹备。          
主办:文峰区人民政府         承办:文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安阳市文明大道中段 邮编:455000 联系电话:0372-5100100
在线联络信箱:wf5100100@163.com 网站标识码:4105020004
豫ICP备15022033号 豫公网安备 410502020001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