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16批)

 信息来源 区信息中心  信息时间 2018-06-26 16:34:02  信息分享

 一、安阳市内黄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50107

反映情况:安阳市内黄县城关镇往南内黄县城到后河路段中间,有一家陶瓷厂烟囱排放废气,废水直排地下污染地下水源,望尽快查处。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该交办件反映问题属于部分属实。

1.关于信访人反映有一家陶瓷厂烟囱排放废气问题属实,经调查:内黄县产业集聚区陶瓷工业园区共15家陶瓷企业,其中8家陶瓷企业正在生产,其他7家陶瓷企业因经营自行停产。经查询2018年6月生产企业在线监测数据主要因子达标排放。

2.反映陶瓷企业废水直排地下污染地下水源问题不属实。陶瓷企业废水有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生产废水主要来自磨边废水、车间冲洗废水和煤气站废水。磨边废水和车间冲洗废水排放到多级沉淀池内,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煤气站废水用于制作水煤浆,进入粉煤浆干燥塔热风炉燃烧不外排。生活废水主要来自厂区食堂、宿舍、卫生间,企业建有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废水经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现场核查未发现陶瓷企业有废水直排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二、安阳市内黄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50118

反映情况:安阳市内黄县东庄镇三新张村兴胜砖厂,环评证照不符,盗取耕地,在集体耕地挖了30米深的大坑,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倾倒在30米深的大坑里,污水渗入地下,污染水源。砖厂对面的粉煤灰厂(同属兴胜砖厂)无手续,晚上偷偷生产,粉尘和废气污染环境,另外还要投诉内黄县环保局存在渎职行为。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交办件反映问题属于部分属实。1.关于信访人反映环评证照不符的问题,不属实。信访人反映的三新张村兴胜砖厂为内黄县兴盛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土地证、环评审批手续证照相符。2.关于信访人反映盗取耕地,在集体耕地挖了30米深大坑问题,经调查属实。该厂附近有一大坑,经内黄县土地局测量鉴定该大坑面积共计102.15亩,深约15米,均不是耕地。3.关于信访人反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倾倒在30米深的大坑里,污水渗入地下污染水源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生活垃圾问题属于内黄县东庄镇三新张村周边群众倾倒。建筑垃圾问题为内黄县行政执法局渣土管理大队将大坑作为建筑垃圾倾倒场使用。经对该坑附近地下水源进行取样检测,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以上水质标准。4.关于信访人反映砖厂对面的粉煤灰厂(同属兴胜砖厂)无手续,晚上偷偷生产,粉尘和废气污染环境的问题。经调查:无手续属实。晚上偷偷生产,粉尘和废气污染环境的问题不属实。信访人反映的粉煤灰厂原为砖厂对面粉煤灰破碎点,原破碎设备已拆除,目前作为粉煤灰储存仓库使用。该仓库占地属于建设用地,系袁永军投资建设,不隶属内黄县兴盛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5.信访人反映内黄县环保局存在渎职行为不属实。内黄县环保局依法对企业进行管理,不存在渎职行为。

处理及整改情况:1.无。2.无。3.东庄镇政府对坑内生活垃圾进行清理、转运至内黄县垃圾处理场,目前已清理到位;内黄县行政执法局已对建筑垃圾进行覆盖并自5月23日起停止向该坑倾倒建筑垃圾,不再作为建筑垃圾消纳场使用。4.内黄县环保局对袁永军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理,案件正在按照法律程序办理中,目前袁永军正在完善相关手续。5.无。

问责情况:1.东庄镇党委给予东庄镇三新张村党支部书记袁国平党内警告处分,东庄镇政府给予东庄镇城管所所长陈乃鹏行政记过处分。

2.内黄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给予渣土大队副大队长赵山峰诫勉谈话处分。

3.内黄县环保局党组给予内黄县环保局监察大队中队长郭晓伟诫勉谈话处分。

三、安阳市龙安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50073

反映情况:1.安阳市龙安区龙泉镇张家岗村龙泉化工厂,距离南水北调总干渠不足1公里,工厂每天产生大量废水,全部排入没有经过防渗处理的水池内。有机和无机污染物常年渗入地下,对国家南水北调总干渠造成巨大威胁。2.该厂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难闻呛鼻气味,附近百姓苦不堪言,夏天连窗户都不敢开。 3.该厂生产中产生大量棕色废泥,表面上建了一个砖厂做处理,实际上90%以上都倾倒在附近的沟渠之内。逢雨天,大量黑水渗到地下,同样污染了土地,并对南水北调总干渠造成威胁。

调查核实情况:1.关于“安阳市龙安区龙泉镇张家岗村龙泉化工厂,距离南水北调总干渠不足1公里,工厂每天产生大量废水,全部排入没有经过防渗处理的水池内。有机和无机污染物常年渗入地下,对国家南水北调总干渠造成巨大威胁”问题。经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龙泉化工厂距离南水北调1540米。生产工艺不产生废水,需要消耗水,该厂废水主要是生产过程中冲洗滤布的循环水,循环废水经20公分厚混凝土沏成的约500立方米循环水池,然后用管道抽到厂区内南侧约100立方米水池后做生产水回用。该厂建有约1300立方米雨水收集池,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收集的雨水可以直接作为生产循环补充用水。循环水池和雨水收集池均在建设时采取了防渗措施,对周边地下水监测结果显示,地下水没有受到该厂废水污染。

2.关于“该厂生产过程产生大量难闻呛鼻气味,附近百姓苦不堪言,夏天连窗户都不敢开”问题。经核实,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17年11月,经过洛阳嘉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厂有机废气处理设施的监测,监测数据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但在该厂区内仍有轻微的气味,经查主要是该公司原料工业萘散发的阶段性气味,针对这一现象,龙安区环保局要求其减少库存、周转等措施减轻异味的散发。

3.关于“该厂生产中产生大量棕色废泥,表面上建了一个砖厂做处理,实际上90%以上都倾倒在附近的沟渠之内。逢雨天,大量黑水渗到地下,同样污染了土地,并对南水北调造成威胁”问题。经核实,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信访人反映的该公司废泥,实际是硫酸钙泥。在该厂外东南角有一家企业是安阳市龙安区宏安彩砖厂,主要生产各类板砖。经调查,该企业没有使用龙泉化工厂的废泥,也与龙泉化工厂没有任何关系。该厂在生产中产生的废泥(硫酸钙泥)有专用贮存间,与两家砖厂签订了销售合同,有销售记录。经对该公司周边沟渠排查,未发现有倾倒棕色废泥现象。在龙泉镇张家岗村环保网格员日常巡查中,未发现有废水和污泥乱倒乱排现象。对周边水井监测结果显示,地下水没有受到该公司污染。

处理及整改情况:龙安区委、区政府责成龙安区环保局、龙泉镇政府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环保监管,严格执法。

问责情况:无

四、安阳市汤阴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50083

反映情况:鹤壁市山城区企业长期超标排污进入安阳市汤阴县汤河水库,致使渔业养殖承包人在水库养的鱼大量死亡,造成经济损失超过1000万元,并且污染对汤河水库周围及下游人民群众生活用水和农业生产用水也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希望彻查汤河水库严重污染,彻查鹤壁市环保局、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等行政司法机关不作为,致使无人承担赔偿责任。

调查核实情况:汤河水库在汤阴县境内无污染源,唯一污染源来自鹤壁市。自2016年以来,汤阴县多次接到群众反映汤河水库死鱼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该问题应由鹤壁市办理。关于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作为,致使无人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不属实,目前,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污染案件,不存在不作为行为。

处理及整改情况:已经向中央环保“回头看”督察组说明情况,此件交办鹤壁市调查处理。

问责情况:无

五、安阳市汤阴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50084

反映情况:安阳市汤阴县永新化学有限责任公司,1.每隔2天至3天夜里12时以后该企业就排放一次废气;2.生产过程中需要大量的溶剂油,把液体卖给私人油贩自行处理,残渣雇车趁夜里拉出找地方偷埋,前几年一直在本县境内偷埋被举报,曾被汤阴县环保局勒令整改过几次,每隔半个多月,夜里就有自卸车来装残渣;3.环评报告是年产5000吨,现有的环保设施根本没有这么大能力处理。

调查核实情况:1.每隔2天至3天夜里12时以后该企业就排放一次废气。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汤阴永新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为连续生产企业,正常生产期间按照生产工艺流程进行生产,不存在每隔2天至3天夜里12时以后就排放一次废气问题。

2.生产过程中需要大量的溶剂油,把液体卖给私人油贩自行处理,残渣雇车趁夜里拉出找地方偷埋,前几年一直在本县境内偷埋被举报,曾被汤阴县环保局勒令整改过几次,每隔多半月夜里就有自卸车来装残渣。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根据汤阴永新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环评报告,生产过程中的溶剂油及含油废水经过油水分离器后,使油相和水相得到分离,分离出的油相溶剂汽油送入蒸馏釜内,从蒸馏釜顶蒸出的溶剂汽油回用于生产,蒸馏釜底的重油定期外售。目前,汤阴永新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重油销售给淄博秉辰经贸有限公司。经过查询信访投诉台账,环保部门未接到过此类问题投诉件。

3.环评报告上是年产5000吨,现有的环保设施根本没有这么大能力处理。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汤阴永新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环评批复为年产5000吨CTP,该公司废水、废气均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实现实时监控,经查询在线数据,未发现超标现象。同时,该公司委托第三方公司定期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显示,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均能够达标。根据验收监测、在线数据、定期监测结果情况,说明该公司环保设施能够满足设计产能要求。

追责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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