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19批)

 信息来源 区信息中心  信息时间 2018-06-26 16:37:05  信息分享

  一、安阳市龙安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70057

    反映情况:安阳市龙安区马投涧镇旭池建材厂东侧有个砖厂白天停产、夜间生产冒蓝色的烟。龙安区大部分企业白天基本停产夜间生产,查处时可以看下电表。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信访人反映的企业名称为河南省圣杰建材制造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是蔡艳芳。该公司位于安阳市龙安区马投涧镇齐村西南,生产项目为年产1.5亿(拆标砖2亿块)块煤矸石烧结多孔砖和1亿块透水砖的生产线。2016年,该项目通过安阳市龙安区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龙环建表〔2016〕25号),现正处于为期3个月的试生产阶段。该公司主要产品为煤矸石烧结多孔砖,主要生产设备为厢式给料机、DCS系统、除铁器、桥式供料机、胶带输送机、窖车、一次码烧隧道窑、脱硫塔等。生产工艺为原料—破碎搅拌—陈化—真空制坯—切条、切坯、分坯、码坯—烘干—焙烧—冷却—检验—成品销售。今年4月中旬,该公司向当地环保部门提交了试生产申请。4月16日,马投涧镇政府向龙安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提交了关于河南省圣杰建材制造有限公司调试设备试生产的请示(马政文〔2018〕83号)。4月20日,龙安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批复允许该公司试生产(龙环攻坚办〔2018〕62号)。该公司于5月30日与河南益民环境监测有限公司签订了验收监测合同,6月8日开始试生产,试生产期间调试机器设备,为下一步的环评监测验收做准备。

    (一)关于“安阳市龙安区马投涧镇旭池建材厂东侧有个砖厂白天停产、夜间生产冒蓝色的烟”问题。

    6月19日,该企业准备生产。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24小时蹲守现场检查,当天21时30分,该企业处于正常稳定生产状态。废气烟囱排放烟气的颜色为白色,未发现信访人说的“蓝色的烟”。当天,执法人员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烟气进行实时监测,监测报告显示,该企业排放超标。目前,执法人员已责令该企业停产整顿,并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整改通知书。经查,群众反映的“安阳市龙安区马投涧镇旭池建材厂东侧有个砖厂白天停产、夜间生产冒蓝色的烟”问题,因有过白天停产夜晚开始生产这一情况,因此该举报问题内容部分属实。

    (二)关于“龙安区大部分企业白天基本停产夜间生产,查处时可以看下电表”问题。

    经查,按照5月9日安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轻中度污染管控措施的通知》(安环攻坚办〔2018〕 231号)文件要求,相关部门决定从5月9日16时起对管控措施进行调整,调整管控措施后,明确规定龙安区复工可生产。依据《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16〕103号)规定,全区工业企业实行峰谷电价。信访人反映的企业为享受全市峰谷电价优惠政策、节约生产成本,大部分选择晚上生产,白天视情况生产或停产情况,内容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对该企业的监测结果显示,排放超标,已责令其停产整顿,并下达环境违法行为整改通知书。同时,龙安区委、区政府责成龙安区环保局、马头涧镇政府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环保监管,严格执法。

    问责情况:无。

    二、安阳市安阳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70067

    反映情况:安阳市安阳县瓦店乡东路村李长明家做涂料和腻子粉,粉尘污染严重,夜间生产噪声扰民,没有任何手续,有人检查时就临时停产,过后再恢复生产。向安阳市环保部门举报后,村里提前告知其停产。

    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瓦店乡东路村李长明家做涂料和腻子粉,粉尘污染严重,夜间生产噪声扰民,没有任何手续,有人检查时就临时停产,过后再恢复生产”问题基本属实。经调查,李长明在东路村有空闲宅基地一处,因其偶尔在市区承接涂墙零活,为节约成本,于今年年初购买了原料和设备在空闲宅基地私自加工涂墙胶,不生产腻子粉。原料为聚乙烯醇、丙烯酰胺,工艺流程为原料+热水→搅拌→涂墙胶,偶尔夜间偷偷生产,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二)关于“向安阳市环保部门举报后,村里提前告知其停产”问题不属实。经查,县、乡政府相关部门未接到关于“瓦店乡东路村李长明家做涂料和腻子粉”的举报,也没有接到上级交办件,经核实,未发现村里提前告知其停产。

    处理及整改情况:责令瓦店乡政府立即拆除该加工点,目前电力设备、生产设备已拆除到位,原料和成品已清除。

    问责情况:经研究决定,对瓦店乡乡长孙永丰进行约谈,对瓦店乡包村干部李鹏飞进行诫勉谈话,给予东路村党支部书记李海生党内警告处分,对网格员李海印予以辞退。

    三、安阳市汤阴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70082

    反映情况:安阳市汤阴县白营镇徐庄村村内两个大坑内流入很多黑水,气味难闻,污染地下水。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

    (一)关于“安阳市汤阴县白营镇徐庄村村内两个大坑内流入很多黑水,气味难闻”问题,经核查,以前,白营镇徐庄村两个自然坑确实出现过黑臭现象,主要原因为随着县城区范围的扩大,新建县城北部污水未全部调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致使一部分污水沿兰村沟流入下游徐庄村两个自然坑。为有效解决全县河流、沟渠、坑塘问题,汤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组织,建立制度,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彻底改善兰村沟的水质。

    1.实施截污纳管。为深入推进兰村沟治理工作,白营镇将兰村沟纳入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对照黑臭水体整治要求,对县城北部排入兰村沟的污水管网进行全面排查,实施排污口封堵,纳入城市管网,并调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实施集中整治。根据河长制、黑臭水体整治要求,白营镇对兰村沟全段进行集中整治,清除沿岸垃圾,打捞河面的漂浮物,清理沟底淤泥,对两个自然坑周边进行绿化。在原来整治基础上,白营镇进一步提高整治标准,对兰村沟及两个自然坑重新进行整治。兰村沟全段长约10公里,目前6公里已整治到位,4公里正在整治,预计7月底完成。为防止群众在自然坑周边倾倒垃圾、杂物,白营镇计划在坑周边沿线设置围挡,预计7月底完成。

    3.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为有效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县河长制、黑臭水体整治办公室按照职责分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对全县范围内的河流、沟渠、坑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建账、制订方案,并定期进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白营镇政府进行常态化巡查,发现问题随时整改,确保“三污一净”工作和黑臭水体治理取得实效。

    4.建设城北污水处理厂。为彻底解决县城区北部生活污水问题,在易源大道北侧规划新建1座5000吨/日的分布式污水处理厂。目前,汤阴县与北京德威华泰控股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目前已经完成初步设计,预计6月底可动工,今年年底投入运营。

    经现场核查,徐庄村两个自然坑的水质比较清澈,无异味。6月20日,相关部门对自然坑进行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为20mg/L,氨氮为1.96mg/L。

    (二)关于“污染地下水”问题,经核查,未发现徐庄地下水超标现象。为确保农村饮水安全,汤阴县深入推进饮水安全工程。2014年,徐庄村实施饮水安全工程。汤阴县疾控中心提供的2017年、2018年徐庄村水质监测报告显示,水质达标。

    四、安阳市林州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70093

    反映情况:安阳市林州市姚村镇刑家墁村,2017年,村干部将1000吨铸造废渣倾倒入村北50米河沟内,刮风产生扬尘,现还有人往这里倾倒铸造废渣。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目前,邢家墁村正在实施天然气、自来水入村进户工程,运回来部分铸造废砂临时堆放于村北排洪渠。根据相关企业《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铸造废砂为一般固废,可以用于填沟等综合利用。6月19日现场排查时,发现露天堆存着约20立方米废砂,除此以外未发现有废砂堆存。

    处理及整改情况:6月19日已将暂时堆放的废砂全部清理、转运到姚村镇富鑫物资经销站(铸造废砂收集中转仓库),由该经销站统一转运到综合利用单位进行综合利用。

    问责情况:

    1对姚村镇副镇长郭军华进行约谈。

    2.对姚村镇邢家墁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常俊海予以诫勉谈话。

    五、安阳市龙安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80004

    反映情况:安阳市龙安区马投涧镇南坡村中心广场有一个养猪场,蚊蝇满天飞,臭气熏天污染环境。村民要求养猪场尽快搬迁。

    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安阳市龙安区马投涧镇南坡村中心广场有一个养猪场”问题,经核实情况,信访人反映的养猪场负责人为南坡村民牛全喜。该养猪场位于该村民自己家院内,占地35平方米,共有存栏母猪5头,新进仔猪15头,未达到年出栏500头猪的标准,不属于规模化养殖场(养猪场),属家庭式养殖户。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蚊蝇满天飞,臭气熏天污染环境”问题,经龙安区畜牧局现场检查,该养殖户牲畜栏附近存在一定的粪便异味和蚊蝇,但该养殖户建有储粪池和污水池,且储粪池和污水池较干净,无粪污乱排现象。信访人反映的“蚊蝇满天飞,臭气熏天污染环境”问题部分属实,但夸大其词了。

    处理及整改措施:龙安区政府责成区畜牧部门,通知该养殖户立即搬迁。龙安区畜牧中心结合马投涧镇府工作人员,全程跟踪督促该养殖户搬离居民生活区。6月20日上午,该养殖户已搬离居民区,该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

    问责情况:无

    六、安阳市汤阴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80013

    反映情况:安阳市汤阴县瓦岗乡大江窑村西南角老煤球厂,有人在此存废燃料油,距离水井只有3米。有人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情况却一直未解决,诉求人的联系方式反而被对方知道。后来,环保局说这个厂有环评,手续齐全,希望督察组能现场调查。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存废燃料油,距离水井只有3米”问题,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安阳市金天新能源有限公司在储罐内存放的是醇基燃料。醇基燃料为一种新型能源,主要为公路搅拌站、燃油锅炉等行业提供燃料,并非废燃料油。经现场查看,储罐北侧10米处有一口水井,用于农用浇地灌溉和停车场洗车。县环保局环境监测站从该水井提取水样,监测结果显示,不超标,证明未受到污染。

    (二)关于“曾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情况却一直未解决,诉求人的联系方式反而被对方知道。后来,环保局说这个厂有环评,手续齐全”问题,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2017年11月,县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后,严格按照环境信访工作程序调查和办理。经询问,该厂至今不知道投诉人的相关信息。

    经查,该厂的建设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县环保局对该项目进行了立案查处,去年11月22日,县环保局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该厂实施进行了行政处罚,去年12月26日,县环保局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汤环罚决字〔2017〕89号),决定处罚金0.4万元,目前罚款已经到位。

    整改情况:

    1.6月21日前,已将4个储罐拆除,调离原址,停止销售行为。

    2.责令其尽快完善环评手续,在未取得环评批复前不得擅自投入销售经营。

    3.要求其环评审批后,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三同时”环评制度,采取防渗措施,确保不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追责情况:瓦岗乡纪委对分管领导、科级干部马朝进行通报批评,对包村干部李海刚进行提醒谈话。

    七、安阳市殷都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80025

    反映问题:安阳市殷都区水冶镇井家庄村,1998年安阳市第三水泥厂没有治理,违法拍卖。2015年国家信访局立案,交安阳市殷都区进行处理但一直推诿扯皮至今没有处理。

    调查核查情况:信访举报问题不属实。

    (一)安阳市第三水泥厂实为安阳县第三水泥厂(现已不存在)。安阳县第三水泥厂原属水冶镇政府下属的集体企业,1998年7月,通过公开招标拍卖,张福柱以168万元的价格竞拍购得。后来,张福柱将该厂改名为安阳县泉首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3月,张福柱将该公司转让给安阳永兴天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9月,安阳永兴天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将原安阳县第三水泥厂的设备全部拆除。

    (二)经查阅《河南省信访信息系统》得知,2015年国家信访局转交安阳县水冶镇的信访件,由安阳县政府信访局转办。2016年12月,安阳市区域划转,安阳县水冶镇整体移交殷都区代管。故信访人反映的“2015年国家信访局立案,交安阳市殷都区进行处理但一直推诿扯皮至今没有处理”与事实明显不符。

    问责情况:无

    八、安阳市林州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70057

    反映情况:安阳市林州市石板岩镇5A级景区太行大峡谷境内的露水河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劳民伤财,破坏自然规律,极度开发和破坏生态现象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为提高露水河防洪标准、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通过多方论证,经林州市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实施露水河综合整治项目。该项目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疏浚、蓄水工程、截污纳管及生态景观工程四大部分。整治中河道总体走向不变,仍以现状河道走势定线,整治后排水将更适顺、局部水面更宽敞,河道安全、生态保护功能将得到显著提升。经水务部门查看,露水河河道综合整治不存在极度开发和破坏生态现象。目前,该项目相关环评资料已经报送安阳市环保局,正在审批中。

    处理及整改情况:今年6月18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项目平整场地时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已经责令停止施工,待环评等手续完善后再动工。

    问责情况:

    1.对林州市旅发委副主任牛宏伟进行约谈。

    2.对林州市旅发委规划建设科副科长吕祥进行诫勉谈话。

    九、安阳市汤阴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80029

    反映情况:安阳市汤阴县韩庄镇小庄村、南张贾村贫困户在鹤壁市鹿林渠流域下游(小庄村、南张贾村地段)汤阴县管辖地段筑坝500多亩养鱼。由于鹤壁市环保局和污水处理站对国家环保法规执行不力,致使鹤壁市某些污染严重的黑心企业趁春节放假环保执法松弛之时,偷偷地向鹿林渠排放大量污水。这些污水从鹤壁市流入汤阴县境内,使15万公斤活鱼遭受灭顶之灾,养殖户损失70多万元。今年2月3日,有人发现白花花的鱼漂浮在水面。2月4日,养殖户到韩庄镇政府和信访单位反映问题。镇政府领导到现场进行了拍照,随后又到县水利局和县信访局反映情况,情况至今没有得到妥善解决。通过走访调查,相关部门发现,是位于河道上游的鹤壁市鹤鑫化工厂和鹤壁市石林镇工业园区的几家黑心企业排出的大量污水造成活鱼大量死亡,并找到了排放污水的出口(有照片、摄像为证)。相关部门取水检测河内的PH值,发现氨氮值严重超标,证实是鹤壁市鹤鑫化工厂和石林镇工业园区的几家黑心企业大量排放污水造成。相关部门已向鹤壁市环保局转交了这些黑心企业大量排放污水的书面报告,至今未得到回应。

    调查核实情况:

    (一)汤河水库大坝至汤阴县107国道长9.9公里,河面占1292亩,南张贾村从事养鱼两户,分别为王振家、李和平,小庄村从事养鱼一户,为尚凤琴。2013年以来,县、乡财政投入资金2100余万元,对汤河上游沿线100米范围的养殖场进行关闭取缔,沿岸的8个村庄均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汤河这一段河道无工业污染源。

    (二)鹤壁市山城区石林镇镇区和鹤壁市山城区石林陶瓷产业园区位于山城区东边,与汤阴县接壤。鹤壁市山城区废水沿两条沟流入汤阴县汤河水库大坝下游汤河河道,一条在石林镇东马村东部,沿自然沟流入下游,在汤阴县韩庄镇南张贾村西排入汤河河道。另一条在石林镇东马村西部,沿着自然沟流入下游,在汤阴县韩庄镇小庄村西北排入汤河河道。

    核实情况:

    1.经核查,汤阴县小庄村、南张贾村有贫困户19户,从事水面养鱼3户,分别为王振家、李和平、尚凤琴,均不属于贫困户,不存在贫困户养鱼情况。

    2.今年2月4日,韩庄镇政府未接到死鱼投诉。今年3月7日,韩庄镇政府接到投诉并进行现场调查,发现有少量死鱼现象。

    3.近年,韩庄镇政府接到多起反映河道死鱼投诉,投诉日期为2010年3月29日、2014年9月4日和今年3月7日。

    问责情况:无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十八批补充公示)

    安阳市北关区

    案件编号:X410000201806160117

    反映情况:根据《安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文件》安环攻坚〔2017〕23号要求,安阳灵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应于2017年9月底前启动搬迁工作,但至今未搬迁。工人一直放假在家,没有收入,生活非常艰苦。安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要求企业停产,但一年多来没有进一步整改要求,也不落实搬迁补偿。公司没有任何收入,无法对工人的集资款进行补偿。

    调查核实情况:

    (一)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根据《安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文件》安环攻坚〔2017〕23号要求,安阳灵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应于2017年9月底前启动搬迁工作,但至今未搬迁,情况属实。

    (二)信访人反映的“公司没有任何收入,无法对工人的集资款进行偿还”问题,情况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今年3月9日,成立了灵锐公司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新建项目全面启动。目前,安阳灵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已做好设备选型、厂区规划、料场甄选初步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工作,并对搬迁项目进行了投资预算和生产经营财务测算。今年5月8日,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文件成立安阳灵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迁建工作领导小组,并制订了迁建工作方案。迁建工作方案对老厂拆除、新厂建设、经费保障等进行了明确。下一步,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迁建工作方案,并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

    问责情况:无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十一批补充公示)

    安阳市殷都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20009

    反映情况:安阳市殷都区柴库村东侧安阳钢铁集团公司,从2005年至今,粉尘污染严重,噪声扰民,距诉求人家一墙之隔,环评不合格,向有关部门反映一直未处理,造成困扰。

    调查核实情况:根据现场监测调查情况,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粉尘、噪声对诉求人存在影响,但符合国家排放标准,项目环保手续齐全。

    问责情况:无

主办:文峰区人民政府         承办:文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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