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文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来源 人社局  信息时间 2015-01-10 16:07:52  信息分享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及信息网络数据中心建设工作。
(二)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区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全区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工作,贯彻实施全区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工作,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贯彻实施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有关政策,保持全区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全区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区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贯彻执行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执行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贯彻实施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和能力建设政策;贯彻实施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负责全区行政机关非领导职位设置和区直行政机关职位审核工作,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全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负责公务员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考核等次认定备案工作;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实施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
(十)综合管理政府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审核以区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和奖励的人选;按照规定承担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的有关工作。
(十一)办理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手续;办理区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三)贯彻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依据国家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案件。
(十四)负责全区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区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归口管理来区工作的外国专家;编报全区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实施和成果评估、示范推广工作;组织实施引进国外人才和出国(境)培训工作。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置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财务、政务公开、督办查办、安全保密和行政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局属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综合性政策研究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业务协调、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评价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重要课题调研、新闻宣传和新闻发布等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执法责任制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区委和局党委的指示和决议;负责制定局系统年度理论学习、政治教育计划和党建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局系统党组织的设置和指导工作;对局系统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和党费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精神文明创建的具体工作;联系局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其独立开展工作。
(二)人力资源股
拟定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同意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贯彻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全区职称改革工作,负责全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区工作或定居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执行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贯彻实施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和能力建设政策;贯彻实施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负责全区行政机关非领导职位设置和区直行政机关职位审核工作,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全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负责公务员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考核等次认定备案工作;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实施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综合管理政府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审核以区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和奖励的人选;按照规定承担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的有关工作;办理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手续;办理区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宜;负责全区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区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归口管理来区工作的外国专家;编报全区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实施和成果评估、示范推广工作;组织实施引进国外人才和出国(境)培训工作。
(三)社会保障股
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区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全区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统筹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工作,贯彻实施全区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工作,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全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贯彻实施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有关政策,保持全区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贯彻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依据国家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案件。
三、办公地址
安阳市文明大道73号文峰区政府大院内
四、联系电话
5100257
主办:文峰区人民政府         承办:文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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