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文峰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和旅游局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时间 2015-01-08 13:14:57  信息分享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文化艺术工作、广播电影电视工作、新闻出版、文物、旅游和著作权管理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区文化艺术工作、广播电影电视工作、新闻出版、文物、旅游和著作权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监督全区旅游行业执行和实施各项设施标准及服务标准。

(二)研究制定全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和旅游事业发展战略,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和旅游事业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全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培育和完善全区国内外旅游市场。

(三)管理全区文学艺术事业,指导文学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文学艺术发展;组织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监督旅游景点、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执行情况;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旅游交通和娱乐文化工作。

(四)拟订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五)拟订全区文化产业规划、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统筹安排文化事业规划,指导全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挖掘培育区域性旅游资源,为开发旅游项目及对旅游资源的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可行性方案。

(六)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全区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七)制定全区文化艺术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社会艺术教育和文化艺术行业职业教育。

(八)负责对全区文化艺术经营活动的行业监管,对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新闻出版单位、上网服务营业机构进行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出版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研究文化、广电及新闻出版市场发展势态,指导、监督文化市场监督稽查工作。依法对全区图书出版、音像制品、印刷、网吧、电子游戏、文化演出、文化娱乐行业进行监督和行业管理。

    (九)负责全区著作权和印刷业监督管理。

    (十)监督管理全区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十一)负责对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监管。

    (十二)对区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旅游经营单位进行行政管理,指导街道、乡镇和企事业单位的文化、新闻出版工作;指导辖区经营单位的政治思想工作、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三)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拟订全区文化艺术科技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区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推动全区对外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交流。

    (十四)承担文峰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河南省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研究制定全区文化管理办法和发展规划,依法管理全区文物景点,搞好全区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钻探、发掘、研究、宣传等工作,负责申报、审批我区境内的文物钻探、发掘、保护、维修等项目。

(十六)组织实施全区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工作和旅游从业人员岗位资格培训工作。

(十七)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文峰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和旅游局共设4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办公室、旅游文物办公室和广电新闻出版办公室。

三、办公地址

安阳市文明大道72号院内

四、联系电话

5100579

主办:文峰区人民政府         承办:文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安阳市文明大道中段 邮编:455000 联系电话:0372-51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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