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区综合性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拟定全区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及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权限,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有关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生产工作和乡(镇)办事处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
(三)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四)承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相关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实施相关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并负责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五)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依法组织、协调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协助调查处理较大、重特大事故。
(六)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七)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八)指导协调和监督监察全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九)配合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工作。
(十)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综合监察股、危险化学品监察股三个股室。
三、办公地点
安阳市东风路100号
四、联系方式
365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