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文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时间 2015-11-18 14:01:02  信息分享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相关发展规划,组织指导落实有关业务标准和技术规范。协调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调整制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宏观经济政策,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并实施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长期规划和区域性规划的编制。   
     (二)负责制定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和省制定的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监督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和标准,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监督及审批等工作;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为食源性疾病及食品安全事故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制定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区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有关规范、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区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参与制定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和结算政策,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
(七)贯彻落实国家、省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外河南省药物增补目录;制定并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外河南省增补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建议,提出增补基本药物价格政策建议。  
(八)贯彻落实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和应对计生家庭老龄化等制度和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措施。
(十)贯彻并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并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指导城镇社区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计划生育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二)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完善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负责法律法规和上级授权的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审批职责。
(十四)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及省、市的要求,组织卫生和计划生育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
(十五)指导制定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六)承担全区保健工作的宏观指导和在我区召开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负责全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
(十七)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艾滋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八)负责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包括政策制定、组织实施、运行监管、技术指导、总体评价工作,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方式改革,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保障机制,统筹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政策。
(十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疾控应急股(挂卫生应急办公室牌子)、医政医管股(挂中医药管理办公室牌子)、基层卫生和妇幼保健股、计划生育综合服务股、法制审批服务股
             三、办公地点

安阳市东风路100号

四、联系方式

3386000

主办:文峰区人民政府         承办:文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安阳市文明大道中段 邮编:455000 联系电话:0372-5100100
在线联络信箱:wf5100100@163.com 网站标识码:410502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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