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文峰区民政局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时间 2016-06-20 16:34:38  信息分享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工作政策,拟订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

(三)拟订优抚政策;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工作;监督实施各类优抚标准;审核上报、褒扬革命烈士工作。

(四)贯彻执行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简称军休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工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军队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军工(遗属)的有关政治、生活待遇。

(五)负责落实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筹措、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六)负责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七)负责全区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办法的组织实施;承办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地名更名、命名工作;负责对全区行政区域界线实施管理。

(八)负责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的监督实施;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九)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指导慈善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和救灾捐赠工作;组织指导社会养老机构的年检和评定工作。

(十)负责婚姻登记、殡葬管理,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股室:办公室、财务室、救灾救济农保股、优抚股、信访及民间组织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地名办、殡改办、婚姻登记处。

二级机构:文峰区殡葬改革管理所、文峰区社区服务中心、文峰区慈善总会。

三、办公地址

安阳市东工路11号

四、联系方式

2969080

 

二、内设机构

主办:文峰区人民政府         承办:文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安阳市文明大道中段 邮编:455000 联系电话:0372-5100100
在线联络信箱:wf5100100@163.com 网站标识码:410502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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