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收费减负企业轻装上阵

 信息来源 财政局  信息时间 2017-08-15 17:03:26  信息分享

 

为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我省本月起取消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这是继4月1日起砍掉41项行政事业收费后,我省推出的又一轮惠民政策。
    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预计减负1.2亿元
    记者7月18日从省财政厅获悉,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近日联合下发通知,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并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按照通知要求,自本月起,我省取消票据工本费(省及以下)、机动车场地计时租用练习收费、货物港务费、公路设施损坏赔偿费、条码印刷品委托仲裁检验费、公共图书馆服务收费、市政设施损坏补偿费、黄河堤护养护补偿费,停征调处专利纠纷收费。
    “据测算,这次取消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为企业和个人减负约1.2亿元。”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是以加大降费力度、能取消的坚决取消的态度对省定项目进行清理,重点把握了四点原则:一是与国家取消的收费项目类似的收费予以取消;二是属于惩罚约束性收费,但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制约的相关收费项目予以取消;三是政府对特定人群提供的服务,但政府通过调整支出结构可以保障的收费项目予以取消;四是属于政府一般性管理职能的收费项目予以取消。
    减负力度加大,力促企业轻装上阵
    “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是为了切实降低非税负担,使企业轻装上阵。”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说。
    在此之前,4月1日起,我省取消或停征了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调整三项政府性基金。在41项取消的收费事项中,取消或停征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35项,取消或停征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6项。据测算,我省取消调整这两大类费用后,每年可为企业和个人减轻负担约44亿元。
    实际上,本月起还有多项费用下调或免征。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提出:自2017年7月1日起全面取消13%增值税税率,将原适用13%增值税税率的行业税率调整为11%。随之启动的还有扩大享受创业投资税收优惠政策投资主体以及四项降费新政。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宣布,自7月1日起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公民出入境证件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并降低国家储备糖和储备肉交易服务价格。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还同时发布,自今年7月1日起免征银行业监管费和保险业监管费。
    专家分析认为,除了落实中央降费减税政策,我省还加大了省级层面针对企业和个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规范力度,这无疑将有力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和公民办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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